《山海经》中记载: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丽麂之水出彦,而西流注于海,其中多育沛,佩之无暇疾。
育沛,章鸿钊《石雅·珍异》:“窃谓育沛即琥珀也。育沛与琥珀音相近。《本草纲目》引宋大明《本草》云:琥珀破结痂,则功用并同。”“琥珀率产海岸,而育沛亦见于丽鹿注海之处,其产状又同,是育沛即琥珀无疑。”
《后汉书》记载哀牢国“出铜、铁、铅、锡……”,尤多珍奇宝货和黄金、光珠、琥珀、翡翠、水晶、玛瑙……并有孔雀、犀、象等珍禽异兽。
《神农本草》云:鸡卵可作琥珀,其法取伏毈黄白浑杂者煮,及尚软随意刻作物,以苦酒渍数宿,既坚,内着粉中,佳者乃乱真矣。此世所恒用,作无不成者。
樊绰《蛮书》云南官内物产第七卷曾记述:琥珀永昌城界西去十八日程琥珀山掘之,去松林甚远。片块大重二十余斤。贞元十年,南诏蒙异牟寻进献一块,大者重二十六斤,当日以为罕有也。
考古发现最早的琥珀制品-三星堆遗址
我国目前考古发掘最早的琥珀制品,见于四川广汉三星堆1号祭祀坑,为一枚心形琥珀坠饰,一面阴刻蝉背纹,一面阴刻蝉腹纹。三星文化:公元前2800-前800,相当于商、周时期
对琥珀深入了解-汉代
汉代对琥珀有了更深的认识,如王充《论衡·乱龙》所载:“顿牟掇芥”,其中“顿牟”所指“琥珀”(或认为指“玳瑁”),在《周易正义》的疏中也有“琥珀拾芥”的记载,从这些记录知道汉代先民已经知道琥珀具有静电效应。
掇芥:芥指芥菜子,统喻干草、纸等的微小屑末。“掇芥”的意思是吸引芥子之类的轻小物体。“拾芥”的意思一样。
汉初陆贾《新语·道基篇》中记载:“琥珀珊瑚,翠羽珠玉,山生水藏,择地而居,洁清明朗,润泽而濡”,说明当时的人认为琥珀与珊瑚一样,都应在水中找寻。
汉代很多资料都对琥珀的产地进行了记录,如《汉书·西域传上·罽宾国》:“出封牛…珊瑚、虎魄、璧流离”,罽宾国为汉代西域国名;《南北朝·魏书》、《隋书》等很多文献中都有记录西域产琥珀之说;《后汉书》载:“谓出哀牢”;《后汉书·西域传》曰:“大秦国有琥珀”之说。
哀牢:古地名,在在今云南保山市腾冲地区。
从出土的器物来看,汉代已有大量的琥珀制品出现,多为饰品,例如南京博物馆收藏的琥珀制司南佩、江西省博物馆收藏的琥珀印,琥珀兽形佩等,且这些琥珀制品的形制,大都是借鉴其他材质的题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琥珀制品延续了汉代的风格,但出土量相对于汉代有所减少。多为饰品,但也出现了实用器,如《拾遗记》中曰:“或以琥珀为瓶杓”。对于它的药效,人们也开始有所认识,如《宋书·武帝纪下》:“宁州尝献虎魄枕,光色甚丽。时诸将北征需琥珀治金疮,上大悦,命捣碎以付诸将”。
诗文赞琥珀-唐代
唐代,琥珀由于诱人的颜色,晶莹透澈与酒相似,经常被比喻做美酒,这也是琥珀常被作为杯子等器皿的原因。如刘禹锡的《刘驸马水亭避暑》曰:“琥珀盏红疑漏酒,水晶帘莹更通风”,李白的《客中行》曰:“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虽然此时人们对琥珀更加了解,但是出土的唐代琥珀并不多见。现今,唯一出土琥珀的唐代墓葬为河南洛阳齐国太夫人墓,多为工艺精湛的饰品。
丰富、详细的琥珀记录-宋代
到了宋代,关于琥珀的记录更加的丰富与详细,如梅尧臣的《尹子渐归华产茯苓若人形者赋以赠行》中对琥珀晶莹剔透,可有昆虫包体,静电效应等进行了描述,并且记录了此时琥珀器物多纹饰,珍贵并且价值不菲,其曰:“外凝石棱紫,内蕴琼腴白。千载忽旦暮,一朝成琥珀。既莹毫芒分,不与蚊蚋隔。拾芥曾未难,为器期增饰。至珍行处稀,美价定多益”,人们还用它来祝寿,如张元千的《紫岩九章章八句上寿张丞相》曰:“结为琥珀,深根固柢。愿公难老,受兹燕喜”,香珀的定义也被引入文中,如张洪的《酬答鄱阳黎祥仲》曰:“六丁护香珀,千岁以为期”。
系统了解琥珀-明清
明清时,人们对于琥珀的来源、形成、分类、药效都有了系统的了解,并对如何鉴别琥珀,有了一定的经验。如明代谢肇淛的《五杂俎·物部四》中记录:“琥珀,血珀为上,金珀次之,蜡珀最下。人以拾芥辨其真伪,非也,伪者傅之以药,其拾更捷”。清代谷应泰在《博物要览·卷八》中曰:“琥珀之色以红如鸡血者佳,内无损绺及不净粘土者为胜,如红黑海蛰色及有泥土木屑粘结并有莹绺者为劣”,这些关于琥珀分类等的记录,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喜爱琥珀的风尚。
琥珀,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一度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为皇家贵族所使用。1986年后,琥珀作为佛教七宝之一,随着宗教文化市场的盛行,吸引了大量收藏者,使其价格一路上涨。近几年,由于人们对于琥珀的文化和特性的深入了解,使其价格再创新高。相信这种具有丰富色彩,悠久文化,安神药效的有机宝石,在未来会更加受到欢迎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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