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自古具有崇高地位
作为政治等级制度的规范,在春秋战国时期玉器就有了详细的记载,如“六瑞”的使用规定为: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这些规范是以玉器的形制和尺寸来区分的,镇圭最大,桓圭次之,信圭再次之地位最低的男爵则用具有蒲纹的璧形玉器。秦以后,玉玺成了君权的象征。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代,乾隆皇帝的宝玺,大多为玉制。玉玺如此,玉带也有级别规定,唐代就明确规定了官员用玉带的制度。 《新唐书"车服志》中记载了“以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挎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挎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挎十一”。可见,从原始社会末期至清代,某些玉器一直是作为政治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器物。 道德赋予玉文化从产生之时,就用玉赋予了道德观,所谓“君子比德于玉,君子佩玉”等都是对玉进行人格化。玉的道德内涵在西周初年就已产生,从那时起,发展了一整套用玉道德观,将其理念化、系统化是在孔子创立儒家学说以后,儒家的用玉观一直贯穿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深深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儒家道德以其涵盖仁、义、礼、智、信而著称。玉道德便以其为本,象征着伦理观念中高尚品德和情操。在这当中,就有很多古代劳动人民创造出来与玉有关的字,多表示美好、崇高的意思。例如,经常有人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来比喻某人高尚的情操和凛然气节。中华民族对玉的偏爱、宣传、推崇,被思想家理念化后,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历代统治阶级都加以利用。玉的道德和人格化,广泛被民众所接受,是玉器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田玉器的礼仪功能增加经济价值
玉器作为财富的标志,早在原始社会的良渚文化、红山文化中就有表现。大型的墓葬中,作为陪葬的玉器就有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可见墓主是有权有势、财富万贯的首领。到奴隶社会,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著名的安阳殷墟妇好墓、江西新干大墓等商代贵族和方国墓葬中,葬玉更是丰富,表明大的奴隶主贵族拥有贵重的玉器。到汉代,葬玉之风更加兴盛,著名的汉代金缕玉衣、银缕玉衣、铜缕玉衣就出自于此。另外最能表明玉器的经济价值的是商代的玉币,用玉作成贝形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凭证,同时也有用玉直接交换或进贡的礼品。到了明清以后,玉器商品以成为一种行业,进行买卖交易。复制本文链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立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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