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十堰8月22日电(耿吉国李美柏玮)湖北十堰市竹山县两名矿工利用“人体藏货”,盗窃公司绿松石。该县检察官21日走进矿业公司公开审查,对其中一人现场作出准逮捕决定。
7月24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磊、夏某忠利用在竹山县宝源绿松石矿业公司工作之便利条件,采取“人体藏货”的方式,把绿松石原矿石藏在肛门里,欲带出矿洞时,被公司稽查队查获。
经查证,张某磊私藏绿松石原矿石9颗,重量297.9克,经鉴定价值为20018.88元(人民币,下同)。夏某忠私藏绿松石原矿石21颗,重量126.7克,经鉴定价值为1609.09元。
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检察官在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证人证言后认为,张某磊法律意识淡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依法予以打击。夏某忠因盗窃未遂,金额不大,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真诚悔过,公司也已表示谅解,建议从宽处理。
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的发言,竹山县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磊批准逮捕,对夏某忠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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