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成希 实习生/李玲 通讯员/戴琏)7月9日,广州市消协和广州市工商局通报称,今年上半年以来,截至7月7日,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消委会共受理关于珠宝首饰的案件306宗,其中投诉案件269宗,占87.91%;举报案件37宗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成希 实习生/李玲 通讯员/戴琏)7月9日,广州市消协和广州市工商局通报称,本年上半年以来,到7月7日,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消委会共受理关于珠宝首饰的案子306宗,其间投诉案子269宗,占87.91%;告发案子37宗,占12.09%。这些投诉案子中,顾客主要以反映产质量量不合格,产品实践与宣扬、声称不符,售后修理无保证,商家无法实行退换货许诺,商家无法供给判定证书、发票这些问题为主。 投诉产品近半存在质量问题 在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消委会存案的269宗投诉案子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有124宗,占46.09%;产品实践与宣扬、声称不相符,以假充真的有38宗,占14.13%。许多顾客发现自己购买的产品有问题后虽第一时间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往往难以得到解决。 市民谢女士反映,5月31日她在某珠宝店买了一只钻戒,花费10400元。购买后于6月4日取钻戒时检查发现钻石上有黑点,向商家反映要求退货和退款遭拒,被奉告只能给予替换其他产品。 家住山东青岛的于女士反映,3月23日她前往香港、澳门旅行,27日途经广州,其与数名团友在某玉器店每人购买了一个价值1900元的翡翠A货玉手镯,其时有判定证书。她回到青岛后向当地珠宝判定组织判定得知,该手镯是次品,并非A货,与判定证书不符,价值约300-400元,欲退货退款,商家却不予理睬。 珠宝易买换货难 在本年上半年存案的投诉案子中,商家不实行售后许诺的,有38宗,占14.13%;而商家不实行退换货许诺的,有24宗,占8.92%。 市民钟女士反映,她于5月24日在某金店购买了价值1100多元的18K金项圈,单据注明同款可替换。5月25日项圈就断了,觉得是质量问题。曾于5月30日与商家洽谈要求替换,商家却奉告只能按5折收回替换。 黄女士3月27日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价值6500元的玉器,购买时工作人员奉告若不满足可替换其他产品。几天后要求替换黄金首饰时,商家却回绝替换。 受理案子中超一成涉嫌“三无”产品 269宗投诉案子中,商家未供给判定证书、未供给发票等其他状况,有45宗,占16.73%。在37宗告发案子中,珠宝首饰的经营者涉嫌出售“三无”产品等违法产品,有4宗,占10.81%。 市民陈先生反映,2014年2月22日某超市举办抽奖活动,市民可前往货台以小票兑奖。陈先生取得三等奖,奖赏为价值1500元的手镯、399元玉石以及100元购物券。兑奖条件是需要在超市的玉石货台购买恣意一款玉石,才能把这些奖品带走。所以,他购买了一款价值599元的A类玉石,商家也开了单据给他。但是付款后,陈先生发现玉石色泽过于通明,置疑并非正品,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玉石证明,但对方无法出示。陈先生以为这块玉石无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无厂家地址等,是三无产品,置疑这是假货,要求商家退款,被其回绝。 ■消费提示 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消委会提示广阔顾客,珠宝首饰不比其他家常日用品,购买时须多费心思。 (一)选“好”商家 主张顾客选购宝贵的珠宝首饰时,尽量不要到不标准的商场、活动展销会、“跳蚤”商场、旅行景点、网上和电视购物等场所途径购买。一般来说,大型商场和品牌专卖店较有诺言和资质保证,产生消费胶葛也相对简单得到解决。 (二)查验“标识” 主张顾客选购珠宝首饰之前要注意检查标识是否完全、标示内容是否标准。宝贵珠宝首饰还要讨取权威组织出具的质量判定证书。 (三)警觉价格“圈套” 现在珠宝首饰商场“高标低折”现象较严峻,特别是珠宝、玉石价格虚高。经营者“高标低折”的行为归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价格诈骗行为。一起,因为珠宝玉石是根据其本身质量来点评质量等级,级差价差相关亲近。顾客购买宝贵珠宝首饰时千万不能贪小便宜,要特别重视产品质量。 (四)警觉换货“圈套” 一些不法商家表面上同意为顾客换货或以旧换新,却以K金、足金换千足金,以轻换重,以次换好。主张顾客换货或以旧换新时,要了解清楚两者之间价值是否持平,要让商家在购物凭据上注明换货后的饰品名、原料、产地、分量、等第等内容,以便日后维权。 (五)要讨取书面“凭据” 发票是消费维权的重要凭据。针对一些不法商家使用貌同实异的英文简写字母来以次充好的现象,主张顾客坚持索要悉数用中文书写的发票。要让商家注明饰品名、原料、产地、分量、等第以及相关证书编号等。关于商家做出的各种口头许诺,也要以书面形式清晰下来,并保存好相关凭据。一旦产生胶葛,要及时致电12315或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