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先生看中了一块60公斤的和田玉籽料,并付了50万元定金。可定金交付后,姜先生开始怀疑籽料的真伪,与此同时,卖家也拒绝再向姜先生出示籽料。为此,姜先生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双倍退还定金。记者昨天从一中院获悉,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
姜先生看中了一块60公斤的和田玉籽料,并付了50万元定金。可定金交给后,姜先生开端置疑籽料的真伪,与此一起,卖家也回绝再向姜先生出示籽料。为此,姜先生申述要求免除合同,并要求卖家双倍交还定金。记者昨日从一中院得悉,案子通过两级法院的审理,终究,法院判定两边的生意合同免除,卖家交还姜先生付出的50元定金。 付定金不见玉石 姜先生申述称,2013年2月,其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做珠宝玉器生意的臧某,并看中了臧某手中一块重约60公斤的“原产地于新疆和田地区的和田玉籽料”。2月18日,两边口头约好,臧某以200万的价格将这块籽料出售给姜先生,一起,臧某需确保该籽料“产于新疆和田地区,并且是纯天然和田玉玉石”,此外,姜先生能够自带玉石业界专家判定和查验该籽料。 当天,姜先生付出了50万元定金,而臧某则出具了一张收条。但是,这之后姜先生发现这块所谓的“新疆产和田玉籽料”表皮过于均匀,有造假之痕迹。因而要求臧某提交该玉石籽料的判定陈述和原产地证明等相关材料,遭到回绝。此外,臧某还回绝姜先生对这块籽料进行判定,让姜先生觉得最为过火的是,付出完定金后,臧某便回绝再让姜先生见到这块籽料。 姜先生以为臧某有义务向自己证明这块籽料的产地以及纯天然的特点,而自己也有权力对这块籽料进行真伪判定,并挑选是否购买。而现在臧某无法供给相关证明,还回绝了自己请人判定的要求,因而,臧某的行为现已构成合同诈骗。 为此,姜先生申述要求法院判令两边的生意合同免除,一起臧某需双倍返还最初交给的50万元定金。 一审判免除合同 一审庭审中,臧某赞同免除合同,但坚持以为自己出售的籽料名副其实,姜某没有付清全款归于违约,因而不赞同交还其付出的50万元定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姜先生同臧某之间就免除合同没有贰言,也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因而法院赞同两边免除合同。但关于两边争议的定金部分,因为姜先生不能证明玉石籽料有假,故其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撑,而臧某也无法证明玉石为真,故其关于姜某违约的抗辩也不予支撑。 终究一审法院判定,免除两边的生意合同,臧某返还姜先生50万元定金。 卖家上诉被驳回 法院作出判定后,卖家臧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庭审中,臧某将诉争玉石籽料搬上了法庭,并提交了玉石查验陈述,还特意将新疆玉石商人图某请来,作为证人出庭。 在庭审中图某作证称,诉争玉石籽料是其卖给臧某的,该玉石是名副其实的新疆和田玉籽料。臧某的代理人也表明,姜先生没有依据证明玉石为假,在交完定金之后又反悔,违反了玉石生意的交易规则,归于违约行为。 而姜某一方则称臧某单独提交的查验陈述不实在也不可信,要求在法院的掌管下从头进行玉石判定。关于证人图某的证言,姜某称因图某和臧某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并不可信。 终究,因为诉讼过程中,两边均回绝请求对涉案玉石进行司法判定,又不能提交其他有用依据予以证明,因而法院无法确定涉案玉石是否归于产自新疆的和田玉籽料,也无从判别臧某是否构成诈骗,以及姜先生是否构成违约。 终究,一中院终审判定驳回臧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晨报记者 何欣 (原标题:60公斤玉石合同“碎”了)